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区委编委会和区政府党组同意,区政府办公室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数量
从全区区级及以下公务员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中公开选调4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具有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与襄州区政府办公室干部存在回避情形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襄州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同时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学历学位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自行打印,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编制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正面小二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所在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推荐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由主要负责人在报名表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后统一报区政府办综合股。选调生需向襄州区委组织部报备。因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附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政府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凡自荐干部个人或推荐单位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严格筛选后,经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审定,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工作由区政府办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4名考察对象(若不够4名,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纳入考察),由区政府办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形式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座谈了解的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报区政府机关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组织体检
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和确定选调人选
体检结束后,将拟选调人员情况在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选,按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办理试用手续。
(七)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合格后,按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股(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210室)。
报名咨询电话:0710-2825010,联系人:朱婉春。
五、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区政府机关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各选调对象所在单位配合进行。整个选调工作公开公正进行,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在选调过程中失职、渎职及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和社会人员,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10-2815421
附件: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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