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计划35个,具体招聘岗位见《2024年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定向招聘对象
2024年樊城区定向招聘对象为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樊城区公办学校现在职在岗临时聘用教师。
三、定向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条件:
1.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条件:专业不限。
(五)任教年限及年龄条件
1.2021年8月13日至今在樊城区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聘用时间必须为2021年8月13日之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18年8月13日至今在樊城区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聘用时间必须为2018年8月13日之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年龄放宽的人员需同时满足达到在退休年龄时能缴够15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
(六)附件1:2024年度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 附件2:2024年度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 附件3:2024年度樊城区定向招聘教师报名推荐表.docx
樊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