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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老河口市第一医院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制度,由老河口市第一医院负责考核,期满合格者留院工作,试用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退工。
2、待遇
(1)护理人员:按我院现在岗聘用制护士工资标准执行,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奖金和医院同类护理人员同等待遇。
(2)助理护士: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医院考核合格能独立值班后发给劳务派遣护士固定绩效800元、夜班费。
(3)病理技师:按我院现在岗聘用技师工资标准执行,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奖金和医院同类技师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