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谷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一)执勤战斗员8名
从事一线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2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维护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意识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男性,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六)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七)年龄应在18至30周岁(1993年7月-2005年7月),退役军人、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退出人员、高学历人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特殊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人员;
(九)应聘消防车驾驶岗位的,需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相应准驾车型实际驾驶经历2年及以上者优先。
不予聘用情形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四)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因非正常原因离职不满2年的;
(五)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六)身体条件(纹身)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应聘者参加笔试、体测、心理测试、体检、政治审查、面试等均合格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并试用,试用期1个月
报名须知
1、现场报名:可到指定地点(谷城县消防大队)现场报名。
2、电话报名:0710-7346936、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
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